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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 (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7-10-02 作者/编辑: 阅读次数: 5566


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各试点院校:
  根据《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12〕4号)和《关于201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进行调整(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使专业调整平稳过渡,2017年仍按调整前的计划安排考试,调整后的考试计划从2018年4月起实施。
  二、自2018年起,报考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新、老考生均须按新计划报考,并按新计划毕业。
  三、新、原专业考试课程对顶表中包含的原考试计划中已通过的课程可顶替新计划中的相应课程(附件2),原考试计划中已通过的其余课程可顶替新计划中的选考课学分。


  附件: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2.学前教育新、原专业考试课程对顶表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