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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9年10月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报名缴费及考核工作通知

编辑日期:2019-07-02 作者/编辑: 阅读次数: 6823

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9年10月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报名缴费工作即将开始。由考生本人直接登录“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管理系统”(http://sszk.sdcen.cn,以下简称“考核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提交考核作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缴费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报名缴费时间

2019年7月3日—9月1日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2报名缴费流程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号、密码登录“考核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登录的用户名准考证号首次登录密码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非首次登录密码为考生修改后的密码,类型为学生。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三个专业的考生直接登录无须注册;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的考生首次登录须先注册再登录,非首次登录请按之前自行设定的密码直接登录。考生登录后须先确认个人信息并修改登录密码,然后选择所要报考的课程并完成在线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学生-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管理系统使用手册》,也可从“考核管理系统”首页“下载中心”栏下载。

注:忘记登录密码的考生请通过之前绑定的手机号找回。

3、注意事项

   (1)参加本次强化实践能力培养实践部分考核的考生,必须已报考2019年10月自学考试相同科目的理论部分国家统考。

   (2)凡山东师范大学主考的各专业自考生,公共课的实践部分考核必须在我校“考核管理系统”中报考,以免影响毕业。

二、课程学习及考核作业的完成与提交

1、考生报名缴费后,可在系统“我的课程”中看到相关课程的考核大纲、模拟试题,考生须结合考核大纲及模拟试题完成相应课程的学习任务。

2、实践部分考核作业(综合试题)提交时间为7月3—9月1日。考生直接在系统中提交实践考核作业(须在相应的答题区内直接答题,不要上传附件)。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作业,过时不交者实践部分考核成绩将为0分。考生要认真完成实践考核作业,如发现抄袭或雷同现象,考核成绩为0分。

3、如考生提交的考核作业不符合要求,批阅教师本着为考生负责的态度将作业给予驳回,为考生提供一次重新提交的机会。考生收到短息提示后,请及时登录系统按要求认真答题并提交。

三、考核费用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8〕62号)的文件规定,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实践课程考核费80元/科次。

 

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31—86180270;

 

备注1、我校暑假时间为:2019年7月7日—8月24日。

       2、考生报名缴费后请勿随意改变手机号码,如有改动请及时在系统中更改,以免因收不到系统发送的信息而影响考核成绩。

                             

 

 

 

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7月2日

 

附件:学生-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管理系统使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