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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山东师范大学关于2018年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条件的说明》的相关解释

编辑日期:2018-05-30 作者/编辑: 阅读次数: 3205

针对近期有些自考生询问有关学位申报范围、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教师教研指导”成绩计算、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及方式等问题,现做如下解释:

一、关于申报范围:

1、本次学士学位申报范围是指2014年6月至2018年6月期间毕业或符合毕业条件且已申报毕业的山东师范大学主考的本科各专业自考生。

2、2018年上半年申报毕业的自考生,毕业证上的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在本次学士学位申报范围之内。

二、关于“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教师教研指导’考核成绩计入平均成绩”的问题:

2017年12月底以前已经毕业的学前教育专业自考生,不用再考“幼儿教师教研指导”。

三、关于申报时间及其他事宜:

提交学位申报材料的时间,需要根据2018年上半年申报毕业的自考生拿到毕业证书的时间确定,约为9月底或10月初;关于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安排、提交方式及其它具体事宜,我们将在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