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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考试考场规则

编辑日期:2017-06-07 作者/编辑: 阅读次数: 2161

一、考生于考前20分钟凭学生证、进入考场,按监考员指定的座位入座,证件不全者不准参加考试。入座后,将证件放在课桌角上,以便监考员核查。

二、闭卷考试时,除了携带钢笔、圆珠笔等必备的文具外,其它物品须集中放在监考员指定的位置,不能自备草稿纸。开卷考试时,只能携带教材供本人查阅,独立完成答题。考生可以按规定使用计算器,但计算器不能有程序存储功能。

三、发现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不能向监考员询问与试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四、开始答题之前,必须将自己的姓名、学号、专业年级、教学点名称等填在试题、答题纸、草稿纸的指定位置。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在试题、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

五、考生应服从监考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场内不准吸烟;严禁携带规定以外的文字资料或其他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准交头接耳或抄袭他人试卷;在考场内一律关闭手机。

六、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能交卷离开考场。已经交卷出场的考生不要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七、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题、答题纸、草稿纸按顺序整理并背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能将试题、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在考试期间监考人员有权对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